东富龙(3001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 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五)教育与惩处、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二章 年报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重大遗漏信息、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