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内部审计制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 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 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 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 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好内部审计工 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室,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 导,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 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