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