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 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 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关联交 易行为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