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601872)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制度(草案)(2025年)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制度(2025 年)(草案) | |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股东合法权益、规避决策风险,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商局能源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的有关授权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和经营行为(以下简称"交易")包括:对外 投资、对内投资、筹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资产核销、资产处置、债务 处置、采购合同的签订、经营权处置等。前述经营行为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以及签订运输协议和实质性连续租入时间在 5 年以下的租船合同(包括 期租与航次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债券投资行为、项目(实 业)投资及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改造等投资行为; 筹资是指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筹集资金的行为; 资产核销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存货、对外投资、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