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0024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 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