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00080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委员,除董事长之外的其他委员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选举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后即可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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