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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 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