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0013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条件等进行审 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范围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