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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影业(0013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BONABONA(SZ:001330)2025-08-27 14: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条件等进行审 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范围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