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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GEDGED(SZ:000539)2025-08-27 14:4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 资金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公司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事务部负责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按照保障安全、便于监管的原则选择信用良好、经营规范的商 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