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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 - 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06-05 08:15
关于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21 | 粤电 | 03 | 债券代码:149711.SZ | | --- | --- | --- | --- | | 债券简称:21 | 粤电 | 02 | 债券代码:149418.SZ | 受托管理人 2025年6月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2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1粤电03、21粤电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 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监事会人员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成员如下: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5-29 11:04
| 证券代码: | | --- | | 000539、20053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 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5 月 2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25-27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 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 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 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八条 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 广东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董事会 审议确定。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在行使其职权需要时,可以在委 员会内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工作小组负责人由主任委员 1 或其指定的委员担任。工作小组可以选聘公司外部专业人员 参与工作,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三章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指导监督公司合规管理,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审核、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研究公司合规管理重大事 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三名,独立 董事委员中至少还应当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五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董事 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1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 1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 |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 4 - | | 第一节 | 股东 | - | 4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6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7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 9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0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 11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2 - | | | 第五章 | 党委 - | 15 - |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 16 - | | | 第一节 | 董事 - | 16 - | | | 第二节 |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保 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 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1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说明原因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 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委员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担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董事 会审议确定。 1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计与合 规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