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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GEDGED(SZ:000539)2025-08-27 14: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 其一致行动人; (4) 由以下第(二)项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5)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