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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情况对照表(2025 年 8 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表: |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原因 | | --- | --- | --- | | |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 | | | 的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 | | | 代表人。 |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 | | |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 | | | 人。 |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 | | |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 | | |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