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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文(002425)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KaiserKaiser(SZ:002425)2025-08-27 15:5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