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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天津鹏 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 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 范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