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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 等的投票权,每个股东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所有的有效投票权集 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事候选人。对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 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 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 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