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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