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长(副 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