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