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