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天津鹏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 允地反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