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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 和管理工作,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