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 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 严重阻挠时,有权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