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 - 震安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缓管理 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