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 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3 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四)评价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结构,并推荐董事担任相关委员会委员, 提交董事会批准; (五)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储备计划并随时补充更新;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单方面认为必要时行使董事会赋予的任一职权。 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决定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合格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上述中介机构聘用期限及费用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