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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股份(603270) -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 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