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600219)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如 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