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山铝业(600219)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根据所须审议事项不定期召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1 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 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