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筑(603466)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 据及时性原则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证券交易所,而不得延迟披露, 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持股达到规定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收购人、交易对方等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 司控制权变更、权益变动、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关联关系及其变化等重大事项, 答复公司的问询,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的 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提 1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