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3005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的 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 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十条 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承担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