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603517)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发展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发展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