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6052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 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 第二章 |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 1 | | --- | --- | --- | | 第三章 |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 3 | | 第五章 | 附则 5 | |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