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3013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矩阵纵 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 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