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 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 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 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