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30081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