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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WXHSWXHS(SH:603090)2025-08-28 10: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选 举产生,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 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