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6030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公司的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应按照相关的 审批程序办理。 1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实现长期战略目 标和产业布局,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的行 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 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购买股票等投资形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