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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股份(6030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WXHSWXHS(SH:603090)2025-08-28 10:0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 3 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二章 职责权限 1 第 4 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 5 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权利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 6 条 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