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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WXHSWXHS(SH:603090)2025-08-28 10:01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宏盛 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还可 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应 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未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