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600755)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