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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傲化学(603360)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BIO-CHEMBIO-CHEM(SH:603360)2025-08-28 10:20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 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