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603360)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 |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遵照《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 事四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