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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工程控股(01627)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修订)
ABLE ENG HLDGSABLE ENG HLDGS(HK:01627)2025-08-28 10:12

ABLE ENGINEERING HOLDINGS LIMITED 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採納,並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修訂) 1. 憲 章 2. 組 成 – 1 – 1.1 委員會為經董事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日舉行的會議通過決議案而成 立。 1.2 按 照 開 曼 群 島 公 司 法、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市規則」) 及 本 公 司 組 織 章 程 細 則(「細 則」)所 載 的 規 例,委 員 會 的 程 序 應 受 本 職 權 範 圍 所載的條文監管。 2.1 委 員 會 成 員(「委員會成員」)應 不 時 由 董 事 會 在 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中 委 任, 並應包括不少於三名成員,當中全部應為非執行董事,而大部分須為獨立非 執 行 董 事(「獨立非執行董事」)。委 員 會 必 須 包 括 至 少 一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而其應具備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所規定的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的財 務管理專長。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