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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力思(6038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LLASSAYELLASSAY(SH:603808)2025-08-28 10: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下列人员不 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 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