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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核工作规程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核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 28 日 (四)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 间安排; (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 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其进行会面交流,听取年审注 册会计师的年审工作安排。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建议修订完 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做好执行。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监督 作用,加强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督,规范公司年报编制披露 工作,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及完整,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年报审核工作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勤 勉尽责地开展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