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0023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 制性规定。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