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加 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 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 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 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 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及时堵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