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但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委员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任、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拓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具有提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