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委员会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 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 计委员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