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6055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 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 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 ...